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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8%的消費者認為瓶裝水質量不能信賴 呼吁統一標準
[2013/5/11]
純凈水礦泉水幾無差別 “生命離子”說系夸大
近日,針對坊間多年流傳的“純凈水去掉了微量元素等‘生命離子’,沒有營養不能長期喝”、“普通瓶裝水呈弱酸性,讓人體體液越變越酸”等說法,香港、內地多名營養專家皆做出澄清,表明無論是喝純凈水、礦泉水等多種類別的飲用水,本質上是補充人體所需的H2O,而非主要為獲取營養物質元素,因此飲用不同類別的水對人體的營養吸收區別不大。
對于倡議中提及的一些飲用水夸大功能宣傳等現象,有業內人士表示,部分飲用水中聲稱含有鈣、鎂等號稱“生命離子”的微量元素、純凈水中這些“生命離子”被去除等說法就是典型,而且營養專家也都不贊同這種說法。上海理工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徐國勛和香港大學生物科學學院教授王明福均表示,科學上沒有“生命離子”的說法,并指出人體吸收鈣、鎂等微量元素并非只靠飲水,而主要是靠食物來提供人體所需的營養元素,喝水主要是為了補充人體所需的體液。
還有市民對此提出疑問,稱人體的組成70%是水分,如果喝的水里面含有微量元素即使不多,是否也會因此更加快速有效?對此,蔣卓勤教授解釋稱,水的確占據了人體的很大一部分,但人喝水的目的主要是補水,以發揮H2O在身體當中參與新陳代謝、運輸身體內物質等重要作用;并且,飲用水中的微量元素含量實在非常有限,即使是礦泉水等的含量也不高,在我們每天攝入的礦物質中,通過喝水方式攝取的比例可能還不到0.1%,和食物當中的微量元素和礦物質比起來完全可以忽略不計。所以,無論喝什么品種的水對人體營養吸收的作用都不大,也基本沒什么區別。
調查稱8成人認為瓶裝水質量“不能信賴”
瓶裝水的質量值得信賴嗎?對于這一問題,12.82%的人認為“可以信賴”;87.18%的人認為“不能信賴”。因執行地標浙江省《瓶裝飲用天然水》的標準,而非國際《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以及《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農夫山泉深陷“標準”問題之爭,也讓公眾對其產品的質量安全信任度大打折扣。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副研究員王君近日表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正在組織應急監測,在全國范圍內監測瓶桶裝飲用水,監測內容包括相應的指標等。
農夫山泉“標準”問題,暴露出多套標準并存的現象一直存在,且經常容易“打架”。比如,除食品的質量標準外,還有食品的衛生標準;此外,還有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還有一些行業標準;在國家層面上,有強制標準、推薦標準和指導標準。同一套標準下合格的產品,按照另一套標準卻有可能不合格。再加上還有一部分強制執行的行業標準,就更增添了標準亂象。“我國目前強制性食品標準就接近5000項,散見于數個國家部委。”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汪國鈞說,標準清理還需再提速。如涉及標準新制定和修改,還應多吸納企業、行業協會、專家、公眾等廣泛參與,不能只被一些大戶“操控”。
68.5%的人認為,主管部門要積極作為履行法定職責,對混亂的瓶裝水標準一錘定音、統一規范;31.5%的人認為,嚴格監管瓶裝水企業對國標的遵守情況,企業自身也應嚴格守法。標準更新滯后、交叉不一,不僅容易引發公眾質疑,更容易讓行業和企業無所適從,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企業甚至會避高就低。
現狀:僅10瓶瓶裝水就有7個標準 市民呼吁統一標準
昨日,記者走訪了唐山市內各大超市發現,在售的瓶裝水至少有10多種,價格從1元到20元不等,名字五花八門,大致有“飲用純凈水”、“飲用天然水”、“巖層礦物質水”、“蒸餾水”、“天然礦泉水”、“礦物質水”、“飲用天然水”等。細看瓶身標簽,僅10瓶瓶裝水執行的標準有7種,其中三瓶是“GB8537”,兩瓶是“GB17323”,其余5瓶執行標準分別是“Q/WZQ0001S、DB33/383、Q/14AD605S、Q/AAAG0002S、Q/WHJ02733”。一些進口礦泉水的瓶身上,除了貼著一張翻譯過來的中文說明外,并沒有產品標準號。此外,這些瓶裝水即使是同一類別,其標準號也不相同。以礦物質水為例,一款名為“冰露”的飲用礦物質水的標準號為“Q/14AD605S”,而“康師傅”礦物質水的標準號卻為“Q/QDJ0003S”
記者在國家標準網上查詢發現,瓶裝水的國標有《瓶裝飲用純凈水》、《飲用天然礦泉水》,礦物質水等尚無具體國標。唐山市衛生局食品安全處工作人員介紹,瓶裝水標準號前面的英文字母是標準分類的代號,GB代表國家標準,DB是地方標準,Q是企業標準。面對種類各異、多重標準的包裝飲用水,很多市民期盼盡快出臺統一標準,規范市場,保證飲用水安全。
“這個標準最好能清晰、易懂,把包裝上各種編號變成一種,讓我們消費者一看就能明白。”市民周先生建議。相對于標準的制定,也有不少人關注監管。“制造這種產品的門檻不是特別高,假貨也特別多,所以標準執行的同時,最好能在瓶身上打上識別碼,用手機一掃描,就能確認標準號和辨認真假。”一位市民表示。
近日,針對坊間多年流傳的“純凈水去掉了微量元素等‘生命離子’,沒有營養不能長期喝”、“普通瓶裝水呈弱酸性,讓人體體液越變越酸”等說法,香港、內地多名營養專家皆做出澄清,表明無論是喝純凈水、礦泉水等多種類別的飲用水,本質上是補充人體所需的H2O,而非主要為獲取營養物質元素,因此飲用不同類別的水對人體的營養吸收區別不大。
對于倡議中提及的一些飲用水夸大功能宣傳等現象,有業內人士表示,部分飲用水中聲稱含有鈣、鎂等號稱“生命離子”的微量元素、純凈水中這些“生命離子”被去除等說法就是典型,而且營養專家也都不贊同這種說法。上海理工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徐國勛和香港大學生物科學學院教授王明福均表示,科學上沒有“生命離子”的說法,并指出人體吸收鈣、鎂等微量元素并非只靠飲水,而主要是靠食物來提供人體所需的營養元素,喝水主要是為了補充人體所需的體液。
還有市民對此提出疑問,稱人體的組成70%是水分,如果喝的水里面含有微量元素即使不多,是否也會因此更加快速有效?對此,蔣卓勤教授解釋稱,水的確占據了人體的很大一部分,但人喝水的目的主要是補水,以發揮H2O在身體當中參與新陳代謝、運輸身體內物質等重要作用;并且,飲用水中的微量元素含量實在非常有限,即使是礦泉水等的含量也不高,在我們每天攝入的礦物質中,通過喝水方式攝取的比例可能還不到0.1%,和食物當中的微量元素和礦物質比起來完全可以忽略不計。所以,無論喝什么品種的水對人體營養吸收的作用都不大,也基本沒什么區別。
調查稱8成人認為瓶裝水質量“不能信賴”
瓶裝水的質量值得信賴嗎?對于這一問題,12.82%的人認為“可以信賴”;87.18%的人認為“不能信賴”。因執行地標浙江省《瓶裝飲用天然水》的標準,而非國際《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以及《瓶(桶)裝飲用水衛生標準》,農夫山泉深陷“標準”問題之爭,也讓公眾對其產品的質量安全信任度大打折扣。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副研究員王君近日表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正在組織應急監測,在全國范圍內監測瓶桶裝飲用水,監測內容包括相應的指標等。
農夫山泉“標準”問題,暴露出多套標準并存的現象一直存在,且經常容易“打架”。比如,除食品的質量標準外,還有食品的衛生標準;此外,還有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還有一些行業標準;在國家層面上,有強制標準、推薦標準和指導標準。同一套標準下合格的產品,按照另一套標準卻有可能不合格。再加上還有一部分強制執行的行業標準,就更增添了標準亂象。“我國目前強制性食品標準就接近5000項,散見于數個國家部委。”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汪國鈞說,標準清理還需再提速。如涉及標準新制定和修改,還應多吸納企業、行業協會、專家、公眾等廣泛參與,不能只被一些大戶“操控”。
68.5%的人認為,主管部門要積極作為履行法定職責,對混亂的瓶裝水標準一錘定音、統一規范;31.5%的人認為,嚴格監管瓶裝水企業對國標的遵守情況,企業自身也應嚴格守法。標準更新滯后、交叉不一,不僅容易引發公眾質疑,更容易讓行業和企業無所適從,造成不必要的損失。企業甚至會避高就低。
現狀:僅10瓶瓶裝水就有7個標準 市民呼吁統一標準
昨日,記者走訪了唐山市內各大超市發現,在售的瓶裝水至少有10多種,價格從1元到20元不等,名字五花八門,大致有“飲用純凈水”、“飲用天然水”、“巖層礦物質水”、“蒸餾水”、“天然礦泉水”、“礦物質水”、“飲用天然水”等。細看瓶身標簽,僅10瓶瓶裝水執行的標準有7種,其中三瓶是“GB8537”,兩瓶是“GB17323”,其余5瓶執行標準分別是“Q/WZQ0001S、DB33/383、Q/14AD605S、Q/AAAG0002S、Q/WHJ02733”。一些進口礦泉水的瓶身上,除了貼著一張翻譯過來的中文說明外,并沒有產品標準號。此外,這些瓶裝水即使是同一類別,其標準號也不相同。以礦物質水為例,一款名為“冰露”的飲用礦物質水的標準號為“Q/14AD605S”,而“康師傅”礦物質水的標準號卻為“Q/QDJ0003S”
記者在國家標準網上查詢發現,瓶裝水的國標有《瓶裝飲用純凈水》、《飲用天然礦泉水》,礦物質水等尚無具體國標。唐山市衛生局食品安全處工作人員介紹,瓶裝水標準號前面的英文字母是標準分類的代號,GB代表國家標準,DB是地方標準,Q是企業標準。面對種類各異、多重標準的包裝飲用水,很多市民期盼盡快出臺統一標準,規范市場,保證飲用水安全。
“這個標準最好能清晰、易懂,把包裝上各種編號變成一種,讓我們消費者一看就能明白。”市民周先生建議。相對于標準的制定,也有不少人關注監管。“制造這種產品的門檻不是特別高,假貨也特別多,所以標準執行的同時,最好能在瓶身上打上識別碼,用手機一掃描,就能確認標準號和辨認真假。”一位市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