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分類
-
實驗室儀器
按功能分按專業實驗室分
- 化學合成
- 乳品類檢測專用儀器
- 細胞工程類
- 種子檢測專用儀器
- 病理設備
- 1. 乳品類檢測專用儀器
- 1. 種子檢測專用儀器
- 層析設備
- 動物實驗設備
- 糧油檢測
- 生物類基礎儀器
- 植物土壤檢測
- 1. 電泳(電源)儀、電泳槽
- 2. 分子雜交
- 3. 基因工程
- 4. PCR儀
- 5. 紫外儀、凝膠成像系統
- 藥物檢測分析
- 地質
- 紡織
- 分析儀器
- 農產品質量監測
- 1. 農藥殘毒快速檢測儀
- 2. 農產品檢測試紙
- 3. 農產品檢測試藥片
- 4. 土壤、化肥快速檢測儀
- 5. 種子外觀品質分析儀
- 水產品質量安全
- 水產技術推廣
- 水生動物防疫
- 食品檢測實驗室
-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 1. 快速檢測試劑盒
- 2. 肉類檢測儀器
- 3. 食品安全快速分析儀
- 4. 食品安全檢測箱
- 5. 食品檢測儀器配套設備
- 6. 食品安全檢測儀器
- 7. 三十合一食品安全檢測儀
- 8. 相關配置、配件
- 供水、水文監測
-
暫無數據,詳情請致電:18819137158 謝謝!
-
暫無數據,詳情請致電:18819137158 謝謝!
-
暫無數據,詳情請致電:18819137158 謝謝!
-
暫無數據,詳情請致電:18819137158 謝謝!
-
暫無數據,詳情請致電:18819137158 謝謝!
-
暫無數據,詳情請致電:18819137158 謝謝!
熱銷品牌 - 工業儀器
- 戶外儀器
- 環境監測
- 便攜式儀器
- 在線式儀器
監管不力 問題頻發 九成受訪者食品安全存信任危機
[2013/5/18]
超九成受訪者對食品安全存信任危機
96.22%的人對食品安全存有信任危機,83.85%的人認為是“食品安全監管不力,執法力度不足”;11.35%的人認為“執法和司法實踐中遇到法律適用難題,難以定罪量刑,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4.8%的人認為“缺乏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安全標準的制定”。
53.02%的人認為,應嚴懲食品安全監管失職行為;37.75%的人認為,應對故意違法犯罪行為“嚴懲重處”;9.23%的人認為,能否及時發現違法犯罪線索是關鍵,要加大巡查排查力度,發揮群眾舉報作用。
監管不力 致食品安全事件高發
作為一個產業,同樣避免不了象其他產業一樣所出現的弊端,如摻雜使假、假冒偽劣、缺斤短兩、以次充好等等。這種昧著良心以取得不義之財的現象和行為,在一些地方屢見不鮮。特別是一些小加工作坊、小企業更是利益熏心,無所不為,加重了食品安全的風險。
此外,微小型企業和小作坊占我國食品行業的90%左右。盡管公眾跟隨媒體,往往將目光聚焦于有名有姓的大企業,但食品安全監管最富挑戰、最艱巨的部分還是這90%。
在監管上,食品安全同樣存在著不容忽視的隱患。作為保證食品安全的《食品安全法》,在監管上實行分段監管,形成了各部門各管一段的體制。這種體制所帶來的后果是有了利益都搶,沾了責任都推,這種情形在基層表現的尤為突出。監管的漏洞為食品安全埋下了許多隱患,致使人們對現在的食品存在無可奈何的心理。一些單位自己建食品基地就是這種心理的正常反應。
客觀地說,對食品安全領域的監管確實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就連擁有“史上最嚴”食品安全制度的歐盟,也出現了“掛牛頭賣馬肉”的食品安全風波。美國也曾出現大量食品、藥品致人死亡的事件,讓整個社會人心惶惶。就連很多內地人信任和依賴的香港市場,也曾經飽受有毒有害食品的困擾。值得一提的是,這些國家和地區在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的同時,還舉一反三式地全面檢查自身在食品監管領域的制度漏洞。
“人頭落地”能否確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問題要多管齊下,重典治亂未必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朱毅說,監管部門需防患于未然,保持高度警惕,尤其是要重視風險預警機制的建立。
日前“兩高”出臺的關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釋,針對我國《刑法》中“最高可判死刑”的食品犯罪情形,也做出了更為細致的具體司法解釋。用“人頭落地”這樣的直觀形象說法來詮釋死刑的嚴厲性、威懾力,并進一步以此來昭示新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打擊食品安全領域犯罪的決心和意志,無疑非常酣暢淋漓,讓人感覺十分痛快解氣。
但同時,恐怕也要意識到,就食品安全領域的全面治理而言,“人頭落地”及其所顯示的懲罰嚴厲性,其實又遠非事情的全部。
朱毅認為,安全的食品不是監管出來的,也不是條例制定出來的,而是生產者生產出來的。因此,如果要想完善食品生產的安全鏈條,需回溯本源,盡快完善對農產品生產的信息采集,并加強農業生產制度與標準的建設,引導農民科學生產、健康生產,在生產者身上下工夫。
96.22%的人對食品安全存有信任危機,83.85%的人認為是“食品安全監管不力,執法力度不足”;11.35%的人認為“執法和司法實踐中遇到法律適用難題,難以定罪量刑,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4.8%的人認為“缺乏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安全標準的制定”。
53.02%的人認為,應嚴懲食品安全監管失職行為;37.75%的人認為,應對故意違法犯罪行為“嚴懲重處”;9.23%的人認為,能否及時發現違法犯罪線索是關鍵,要加大巡查排查力度,發揮群眾舉報作用。
監管不力 致食品安全事件高發
作為一個產業,同樣避免不了象其他產業一樣所出現的弊端,如摻雜使假、假冒偽劣、缺斤短兩、以次充好等等。這種昧著良心以取得不義之財的現象和行為,在一些地方屢見不鮮。特別是一些小加工作坊、小企業更是利益熏心,無所不為,加重了食品安全的風險。
此外,微小型企業和小作坊占我國食品行業的90%左右。盡管公眾跟隨媒體,往往將目光聚焦于有名有姓的大企業,但食品安全監管最富挑戰、最艱巨的部分還是這90%。
在監管上,食品安全同樣存在著不容忽視的隱患。作為保證食品安全的《食品安全法》,在監管上實行分段監管,形成了各部門各管一段的體制。這種體制所帶來的后果是有了利益都搶,沾了責任都推,這種情形在基層表現的尤為突出。監管的漏洞為食品安全埋下了許多隱患,致使人們對現在的食品存在無可奈何的心理。一些單位自己建食品基地就是這種心理的正常反應。
客觀地說,對食品安全領域的監管確實是一個世界性難題,就連擁有“史上最嚴”食品安全制度的歐盟,也出現了“掛牛頭賣馬肉”的食品安全風波。美國也曾出現大量食品、藥品致人死亡的事件,讓整個社會人心惶惶。就連很多內地人信任和依賴的香港市場,也曾經飽受有毒有害食品的困擾。值得一提的是,這些國家和地區在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的同時,還舉一反三式地全面檢查自身在食品監管領域的制度漏洞。
“人頭落地”能否確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問題要多管齊下,重典治亂未必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朱毅說,監管部門需防患于未然,保持高度警惕,尤其是要重視風險預警機制的建立。
日前“兩高”出臺的關于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釋,針對我國《刑法》中“最高可判死刑”的食品犯罪情形,也做出了更為細致的具體司法解釋。用“人頭落地”這樣的直觀形象說法來詮釋死刑的嚴厲性、威懾力,并進一步以此來昭示新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打擊食品安全領域犯罪的決心和意志,無疑非常酣暢淋漓,讓人感覺十分痛快解氣。
但同時,恐怕也要意識到,就食品安全領域的全面治理而言,“人頭落地”及其所顯示的懲罰嚴厲性,其實又遠非事情的全部。
朱毅認為,安全的食品不是監管出來的,也不是條例制定出來的,而是生產者生產出來的。因此,如果要想完善食品生產的安全鏈條,需回溯本源,盡快完善對農產品生產的信息采集,并加強農業生產制度與標準的建設,引導農民科學生產、健康生產,在生產者身上下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