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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病死豬肉事件反思食品安全監管
[2013/9/6]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問題一直是群眾所關注的焦點問題,前不久臺灣“胖達人”深陷香精風波,嬰兒奶粉致癌事件依然余波未平,地溝油、染色饅頭、摻假牛羊肉如同一連串重拳,徹底擊碎了群眾對食品安全監察的信任。如今又曝出了病死豬肉“上餐桌”的恐怖新聞,引得社會一片嘩然。
短短大半年的時間,不計其數的死豬肉流向餐桌,這樣一條令人作嘔的“產業鏈條”緣何在質檢、工商、衛生等部門的多手齊抓下依然存留?當地部門的一句“以后機構改革了就好了”將責任的重擔一下就撂到了年底。縱然,機構職能重疊、部門執法“打架”會影響到食品安全監管的準確度和深入度,然而將責任完全歸咎于此,這本身就是不負責任的體現。如果各部門依舊缺乏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即使年底機構改革能夠按時完成,恐怕對于食品安全監管能否“斗真斗硬”,我們還是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有利搶著管,沒利讓著管”,這樣的管理態度實難服眾,各監管部門表面看是“被蒙蔽”,實際上還是問責機制弱化的原因滋生了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貪圖安逸、得過且過的腐朽思想。沒有了追究責任的關卡,如何遏制泛濫的不作為思想?如何打擊有恃無恐的黑心商販?若不及時進行嚴查懲辦,難保不會出現更多類似的“食品安全漏洞”。
眾所周知,病死豬肉含有大量致病菌和傳染源,容易引發人畜共患的各種疾病,對人體危害極大。生產銷售病死豬肉制品的行為,是國家嚴厲打擊的犯罪行為。阻止病死豬肉流入市場爬上餐桌,是保護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更有賴于畜牧檢疫、商務、質檢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守土有責,依法履職,嚴厲監管。
如此監而不管,是典型的行政不作為。有“重兵把守”的食品安全監管,竟如同紙糊,形同虛設……如此監管,如何讓群眾放心?又把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置于何處?
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形勢嚴峻,食品安全犯罪易發多發,與監管不力、行政不作為,一些監管人員玩忽職守、包庇縱容不無關系。治亂用重典,對生產銷售問題食品的不法份子應依法嚴懲,對涉嫌失職瀆職的監管人員同樣不能姑息。必須強化問責,通過對疏漏失察、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等行為的懲處,切實落實監管職責。
這里的問題是檢疫制度的漏洞,“一豬一票”的制度沒有得到有效落實。我們又將采取什么措施把問題豬肉堵在市場大門之外,難道不需要一個答案嗎?
誠然,食品安全問題的出現固然難以容忍,然而通過這樣一系列事件的逐步曝光,也給各相關部門敲響了警鐘。正確面對問題、迅速行動起來才是社會大眾期望看到的,也更是食品安全監管未來如何披荊斬棘、乘風破浪所需邁出的第一步。
短短大半年的時間,不計其數的死豬肉流向餐桌,這樣一條令人作嘔的“產業鏈條”緣何在質檢、工商、衛生等部門的多手齊抓下依然存留?當地部門的一句“以后機構改革了就好了”將責任的重擔一下就撂到了年底。縱然,機構職能重疊、部門執法“打架”會影響到食品安全監管的準確度和深入度,然而將責任完全歸咎于此,這本身就是不負責任的體現。如果各部門依舊缺乏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即使年底機構改革能夠按時完成,恐怕對于食品安全監管能否“斗真斗硬”,我們還是要打一個大大的問號。
“有利搶著管,沒利讓著管”,這樣的管理態度實難服眾,各監管部門表面看是“被蒙蔽”,實際上還是問責機制弱化的原因滋生了執法不嚴、違法不究、貪圖安逸、得過且過的腐朽思想。沒有了追究責任的關卡,如何遏制泛濫的不作為思想?如何打擊有恃無恐的黑心商販?若不及時進行嚴查懲辦,難保不會出現更多類似的“食品安全漏洞”。
眾所周知,病死豬肉含有大量致病菌和傳染源,容易引發人畜共患的各種疾病,對人體危害極大。生產銷售病死豬肉制品的行為,是國家嚴厲打擊的犯罪行為。阻止病死豬肉流入市場爬上餐桌,是保護食品安全的重要方面。更有賴于畜牧檢疫、商務、質檢等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守土有責,依法履職,嚴厲監管。
如此監而不管,是典型的行政不作為。有“重兵把守”的食品安全監管,竟如同紙糊,形同虛設……如此監管,如何讓群眾放心?又把消費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置于何處?
當前,我國食品安全形勢嚴峻,食品安全犯罪易發多發,與監管不力、行政不作為,一些監管人員玩忽職守、包庇縱容不無關系。治亂用重典,對生產銷售問題食品的不法份子應依法嚴懲,對涉嫌失職瀆職的監管人員同樣不能姑息。必須強化問責,通過對疏漏失察、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等行為的懲處,切實落實監管職責。
這里的問題是檢疫制度的漏洞,“一豬一票”的制度沒有得到有效落實。我們又將采取什么措施把問題豬肉堵在市場大門之外,難道不需要一個答案嗎?
誠然,食品安全問題的出現固然難以容忍,然而通過這樣一系列事件的逐步曝光,也給各相關部門敲響了警鐘。正確面對問題、迅速行動起來才是社會大眾期望看到的,也更是食品安全監管未來如何披荊斬棘、乘風破浪所需邁出的第一步。